(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0.6元。
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24%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2022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我区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23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关于“广西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及计算最新消息”的介绍内容就到这里了,欢迎关注社保网了解更多五险一金专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