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缴费年限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下同)20年及以下的,增加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缴费年限×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发放;缴费年限20年以上的,增加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额=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1元。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方案进行倾斜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2023广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职工社保退休养老金由3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3】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和其它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才有过渡性养老金。各省市自行制订过渡方案,各地方案有差异。通常是=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2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有关部门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各地标准有差异。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积储存额÷139个月。
以上就是广东养老金调整方案2023最新消息,如你对五险一金还有疑问,欢迎关注社保网解锁更多专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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