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退休工资2023-2024年上涨方案公布 2023年吉林养老金调整细则方案最新消息(2)

2023-09-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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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改(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人员,若目前领取临时核定待遇,暂按目前临时核定待遇为基数确定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待按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符合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计算待遇调整标准。

  3.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包括过渡性养老金)所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二)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参照本方案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其中,对于应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待正式参保后再行调整待遇发放渠道,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依据相关法规由各级有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四、组织实施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局按照调整方案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资金,组织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按原渠道组织实施。

  (二)调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社保部门、社会保险局共同组织实施。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应按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2023吉林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职工社保退休养老金由3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3】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和其它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才有过渡性养老金。各省市自行制订过渡方案,各地方案有差异。通常是=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2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有关部门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各地标准有差异。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积储存额÷139个月。

  以上就是吉林养老金调整方案2023最新消息,如你对五险一金还有疑问,欢迎关注社保网解锁更多专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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