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最新 2023年北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标准,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北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去年月均工资+个人指数化工资)/2×缴费年限×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分为按月享受的待遇和一次性待遇。
按月享受的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积累总额除以相应的月数,即,男性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积累总额除以139个月;女性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积累总额除以170个月。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280元。
2.一次性养老待遇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参保人达到领取年龄时,不符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1)2004年7月1日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7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8.8%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2008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保险费,按照要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和以后缴纳的保险费,分别计算存储额,按照要求的系数分别计算月领养老金。
参保人员2007年12月31日以前缴纳保险费计算月领取养老金的公式:
60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A=0.008631526*存储额
55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A=0.007871541*存储额
参保人员2008年1月1日以后缴纳保险费计算月领取养老金的公式:
60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B=存储额/139
55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B=存储额/170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标准为A+B
(2)2004年7月1日之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7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5%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2008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保险费,按照要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和以后缴纳的保险费,分别计算存储额,按照要求的系数分别计算月领养老金。
参保人员2007年12月31日以前缴纳保险费计算月领取养老金的公式:
60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C=0.006754475*存储额
55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C=0.005503577*存储额
参保人员2008年1月1日以后缴纳保险费计算月领取养老金的公式:
60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D=存储额/139
55周岁领取,月领取养老金D=存储额/170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标准为C+D
(3)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按照要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3、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完时,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金支付;调剂金支付完时,由财资金拨补,至被保险人死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