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上述各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三、湖南社保养老金领取年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普通参保人:
人事档案和社保系统身份是女工人(非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年满50周岁退休,男同志满60周岁。
(二)特殊工种:
符合我国特殊工种目录的,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法规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三)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男满50周岁(个别地方是55周岁),女满45周岁,经符合有关法规的有资质的医院鉴定,以及当地劳动能力鉴定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男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年满60周岁;
(五)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按照工伤保险有关法规执行,实际上等同于随时可以退休。
因公致残,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提前退休,相关待遇按工伤保险有关法规执行。
(五)女灵活就业人员和女个体工商户退休法规
大部分地区是55周岁;有些地区是50周岁;有些地区进一步区分人群,有的55周岁,有的50周岁。
以上就是湖南养老金方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您还想了解更多五险一金相关资讯,欢迎关注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