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计发月数
(2)基础养老金=(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计发基数*累计缴费年限*1%
(3)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平均缴费指数*计发基数*视同缴费年限*1%
请大家注意,三部分养老金公式中有两部分提到了计发基数,这是重新核定的关键。
计发基数往往与当地每年的全口径社平工资有关,公布时间一般在下半年,天津2020年至2022年的计发基数分别是在当年的8月、11月和9月。
问题来了,在计发基数公布前退休的人员如何核算养老金呢?总不见得等当年基数公布后再计算发放,真这样做的话很多退休人员就没法按时领取养老金了。为了防止这种问题出现,天津社保局会暂时使用上一年的计发基数核算,如今年1月至今的天津退休人员用的就是2022年的计发基数。
正是因为用了上年的计发基数才需要在今年的公布后重新进行核定。由于个人账户养老金不涉及计发基数,所以重新核定的部分只是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每年的计发基数社平工资是在上涨的,养老金自然跟着一起上涨,重新核定的养老金比按照老基数算出来的更多,之前少发的部分需要补足,这就是为什么重新核定后2023年的退休人员能够获得养老金增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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