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养老保险新变化,这些人养老金将变多

2024-05-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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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养老保险新变化,这些人养老金将变多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养老保险新变化的全部内容。

  “养老”一直都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它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最近,上海、江苏、湖南、浙江等地都发布了明确养老保险变化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具体变化吧。

  上海:缴费超过15年,增加基础养老金

  上海市对《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另行公布;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其基础养老金增加20元。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其基础养老金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的,其基础养老金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

  基础养老金由市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区财政按照50%和50%的比例分担。其中,区财政承担本辖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相应的基础养老金。

  江苏:明确过渡性养老金计发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对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出新调整。政策原文:

  通知中明确计算方式的调整:

  1.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保,2024年1月1日后在我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参保人员,其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之和×1.2%;

  值得注意的是,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退休时按原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的,其高出部分按历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计算调整额,并参照前款计发;低于原办法的按原办法标准执行。其中,高出的部分,用3年时间逐步过渡到全额发放:

  第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放40%;第二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放70%;第三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及以后发放。

  2.1996年1月1日以后参保,按照和省规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2024年1月1日后在我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参保人员,其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之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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