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布社保指南,事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有5个提醒,看看下面新社通小编带您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的详情。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个体经营者、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根据公开资料,在我国几亿劳动者中,灵活就业人员超过了2亿,由于涉及人数众多,他们这一群体的养老问题备受关注。
5月28日,人社部公布一个社保指南,事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有5个提醒,蛮重要的,一起先睹为快。
第一,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选择
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选择养老保险时,既可以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缴费比例为20%,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其中8%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12%计入统筹账户,每个月缴费一次。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退而求其次,选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少,每年缴费一次。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档次,按照参保地要求执行。

第二,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以中断,不影响缴费年限的累计
灵活就业人员因为经济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暂时不缴费了,可以中断缴费。
如果未来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不影响退休时养老金的核算。这一点对于灵活就业尤为重要,毕竟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大,收入不是很稳定,当出现经济困难情况时,中断社保缴费的可能性就大。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有了正式的单位工作,灵活就业时的社保缴费年限和单位工作的社保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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