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24年黑龙江养老金调整细则 黑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具体内容(全文)

2024-07-0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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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社通小编获悉:2024年7月起,社保养老金调整,1.4亿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补发,农民养老金也上涨,2024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重算补发。注意养老金挂钩调整基数、工龄计算和高龄倾斜调整年龄。养老金方面至少有3个大的变化,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看看黑龙江省2024年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的详情。

  根据通告,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2024年黑龙江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黑龙江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案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3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2%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标准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7元,三类及以上地区每人每月增加9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于7月31日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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