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社通小编获悉:2024年7月起,社保养老金调整,1.4亿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补发,农民养老金也上涨,2024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重算补发。注意养老金挂钩调整基数、工龄计算和高龄倾斜调整年龄。养老金方面至少有3个大的变化,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看看青海省2024年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的详情。
根据通告,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2024年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青海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按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1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9%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19元的按19元增加。
(三)倾斜调整
1.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4元、6元、8元、10元、12元。
2.退休人员中,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四)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组织实施
确保7月底前将新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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