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养老金重算补发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新退休人员,也就是本年度退休的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核定补发养老金?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本年度办理退休,并且已在领取养老金;
2、在本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已办理退休手续。
也就是说,当年退休的,若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未公布,先按上年度的计发基数预发养老金,待本年度计发基数公布后,人社局则重新核定养老金金额,并进行养老金差额补发。
2024年湖南湘潭养老金重算后补发多少的计算公式(举例说明)
湖南湘潭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会安排重新核算养老金,并进行差额补发,少数地区可能会延迟到次年才补发到位。
养老金有多少补发呢?首先一起来看以下看这个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月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养老金计发基数,新旧基数替换,则可以计算出差额。
举个例子,如果您是2023年4月湖南湘潭退休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缴费年限为25年,11月重算补发,补发4-11月共7个月差额,具体计算如下:
原基础养老金=7132×(1+0.6)÷2×25×1%=1426.4元
新基础养老金=7417×(1+0.6)÷2×25×1%=1483元
补发差额=(1483-1426.4)=56.6元/月×补发7个月=396.2元
如果您是“退休中人”,有“视同缴费年限”,“过渡养老金”也会一并重算补发,全国通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大约在1.0-1.4之间,各地不同)×1%
其中过渡系数各地不尽相同,湖南湘潭过渡系数是1.20%,7年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是0.6,能补发多少?
原过渡性养老金 =7132×0.6×7×1.20×1%=359.45元
新过渡性养老金 =7417×0.6×7×1.20×1%=373.82元
补发差额=(373.82-359.45)=14.37元/月×补发7个月=100.59元
综上,这个例子基础养老金补发差额396.2元,过渡性养老金补发差额100.59元,一共能补发496.79元。
各地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不同,个人情况也因人而已,重算补发金额也各人不同,但能确定的是,养老金计发基数肯定上调,调整金额接下来几个月会陆续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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