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10月出生副高女教师,晚退休3个月,养老金计发“沾大光”!

2025-03-1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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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10月出生副高女教师,晚退休3个月,养老金计发“沾大光”!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看看养老金计发详情。

众所周知,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体制内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水平高低按照“老方法”的方案要求通常与其自身的工龄长短、职务(职级)高低以及月平均工资水平挂钩,具体又表现为“5年一档”。

  所谓“5年一档”,也俗称事业单位退休“老人”基本养老金计发的老方法,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用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发放。比如,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等等……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计发方法调整之后,体制内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也与缴费情况挂钩了。

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基本养老金按“新方法”计发

根据有关法规,在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即养老金制并轨调整“10年过渡期”正式结束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事业单位“中人”,不再采取新老方法对比计算的方式,而是完全按新方法计算基本养老金。

所谓“新方法”,即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3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与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等因素相关;过渡性养老金则主要取决于视同缴费年限。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处省份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

  然后,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3者的数值相加即得出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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