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沪惠保”怎么样?(3)
2021-04-28 10:25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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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2、工伤(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4、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的医疗费用;
5、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被保险人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其离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24小时在床、在院,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的情况。);
7、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用责任免除情形
(1)药品处方的开具与本产品《特定药品目录》的范围不符;
(2)未在本产品约定的医院或药店购买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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