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的,授权人可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04注意事项
1.主账户人设立家庭共济关系时,须提供家庭成员的准确身份信息,配偶唯一、父母限制数为2、子女数暂不限制。主账户人不可与配偶父母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2.主账户人医保待遇正常、家庭成员参保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
3.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4.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