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退休人员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2023

2023-05-1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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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退休人员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2023,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宁波退休人员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

人员分类 门诊医疗(包括外配处方购药,年度内分为三段支付)
账户段 自负段 共负段
退休人员 当年账户支付 300元,由个人自付 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自付14%,退休人员个人自付8%; 三级医院:个人自付25%; 其它医院:个人自付20%; 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1.市区范围内在2021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应满15年。

  2.市区范围内2021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统一调整为20年。

  相关阅读:宁波补牙医保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如果是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已经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治疗的,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选择在我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医疗费直接结算。

  1、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按要求记账后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属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由个人用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其它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

  3、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浙江省外就医以及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的,应事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以上就是社保君带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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