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在职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85%。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
注: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目录中的乙类项目的,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照上述有关法规执行。
四、报销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1、在职人员:3500元;
2、退休人员:4500元。
注: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以上为全部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社保网了解更多社保专业资讯(本文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以当地官网具体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