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院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如下:
(四)大病保险待遇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比例如下:
(五)生育住院待遇
1、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待遇标准。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乡两级同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于支付标准县级为2700元、乡级为2100元。
2、州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待遇标准。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元。
3、因难产、危急孕产妇抢救、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或孕产妇伴随有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及统筹区外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标准进行结算。
(六)乡村振兴保证人员待遇
1、资助参保工作。
(1)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参保。
(2)过渡期内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资助参保标准从2022年—2025年逐年下调,具体标准为2022年135元,2023年90元,2024年45元,到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
2、医保待遇工作。
(1)脱贫攻坚期内基本医保倾斜,过渡为公平普惠的保证,县域内基本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
(2)大病保险农村低收入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3)医疗救助托底保证。
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医保三重制综保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年度个人自付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可在医疗救助年度4万元救助限额内,给予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4万元,救助比例为60%。
文山医保缴费
昆明医疗保险
玉溪医保缴费
临沧医保缴费
老人医保住院
异地医保
农村合作医疗
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大病保险
医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