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门诊待遇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3福州医保门诊待遇起付标准最新消息

2023-06-1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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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医保门诊待遇保险报销比例,下文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门诊待遇

  ①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负担部分)为800元。

  报销比例

  市域内医保定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报销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

  ②慢特病门诊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为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除外)

  最高限额

  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重症肌无力,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0元。

  苯丙酮尿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重性精神病、慢性心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卒中及后遗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高血压病、糖尿病、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炎、帕金森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结核病规范治疗、支气管哮喘、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强直性脊柱炎、抑郁症、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门诊危重病抢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60%。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报销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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