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 最新标准如下!(2)

2023-08-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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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60%;

  二级医疗机构40%;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2.年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300元;

  二档参保人500元。

  3.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三)巩固大病保险保险水平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年。

  三、职工医保报销新规(2023年)

医疗机构 职工医保
起付线(元) 在职 退休
三级医疗机构 880 85% 95%
二级医疗机构 440 87% 95%
一级医疗机构 200 90% 95%
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87% 95%
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9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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