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甘肃省普通门诊待遇案例演示
我们仍然以兰州市为例,做案例演示,仅供参考。
案例1:王先生,兰州市在职人员。在二级定点医院,发生门诊费用2000元,其中有300元,不在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之内。出院结算时,能报销多少钱,自付多少钱?
1.报销费用:(2000-300-200)*60%=900元。
2.自付费用:2000-900=1100元。
3.实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900/2000=45%。
介绍:2000元的门诊费,剔除300元不能报销,再扣减200元的起付线,还剩15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最终,实际报销比例为45%。
案例2:张大爷,兰州市退休人员。在二级定点医院,发生门诊费用3000元,其中有500元,不在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之内。出院结算时,能报销多少钱,自付多少钱?
1.报销费用:(3000-500-200)*65%=1495元。
2.自付费用:3000-1495=1505元。
3.实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1495/3000=49.83%。
介绍:3000元的门诊费,剔除500元不能报销,再扣减200元的起付线,还剩23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5%。最终,实际报销比例为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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