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投保凭证或投保人证明;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3、湖南医保结算单原件、购药发票原件及对应费用明细总清单;
4、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病理报告/或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当地医保部门指定专科医生出具的特殊药品审批表;(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影像检查报告、首次确诊疾病诊断书等)
5、对于已经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慈善机构、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或分报凭证;发票或收据上需盖报销机构或单位的公章;
6、受益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复印件;
7、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材料
8、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出事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理赔申请公共材料重要提示
1、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若被保险人身故,需同时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其中之一)、受益人关系证明;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理赔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4、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还需提供可证明符合相关法律继承权的相关权利资料及相应的放弃继承或授权其中一位受益人领取理赔的授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