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特殊病种的医疗费报销:
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80%,在市外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70%。
门诊医疗费用:
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的法规的诊疗费用,在起付标准100元以上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40%比例给予支付,年度累计支付限额30元。
揭阳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乡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1)切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出事(能提供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出事、医疗出事等确定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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