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殊病种门诊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门诊长期治疗或服药的,可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范围。特殊病种门诊范围和待遇标准另行制定。
(四) 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报销比例
(1)一般疾病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市级及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则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90%;一级医疗机构为80%(其中中医医院为85%);二级医疗机构为75%(其中中医医院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0%(其中中医医院为65%)。
(2)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不含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现在你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