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住院医疗待遇:淄博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
一、城乡居民在本年度首次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
二、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三、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温馨提示:
城乡最低生活保证居民、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在指定优惠就医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取消起付线。
学生和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相关法规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85% ,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5%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55% 。
关于淄博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