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门诊医保可以报销吗?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范围哪些?社保网小编整理如下:
特需门诊医保不能报销。
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范围:沪医保〔2002〕31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发生的费用,包括使用相关医疗仪器、设备、材料进行相关检查、化验、手术和用药治疗等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根据相关法律法定可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我国法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不能报销的,只能通过自付方式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我国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保号码。个人社保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