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尽快申领并启用社会保障卡。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市级上线实施指引手册》的通知(冀医保函〔2021〕9号)要求,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根据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各地原医疗保险卡(含临时就医卡)将不再能够使用。持有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就医结算的参保人确认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及激活操作,以免因信息平台切换给就医结算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