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2)
2021-07-14 15:33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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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 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 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如下——
全市区县医保中心或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可拨打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962218查找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补、换4册(含)以上的,统一由市医保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
此项目当场办结,不收费。
《就医记录册》使用说明——
- 参保人在进行门急诊或门诊大病的挂号、就诊、付费时,应主动出示和使用有效的《就医记录册》,供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核验并记录病史等有关内容;
- 医保管理机构核查有关情况时,参保人应予配合,主动出示《就医记录册》;
- 《就医记录册》不得伪造、出借、冒用、涂改、撕页。《就医记录册》由参保人自行保管,用完的《就医记录册》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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