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保转移办理指南,接下来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具体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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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统筹区域内转出人员(不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2、跨统筹区域转出人员(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由缴费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所为其出具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并按规定转移基金。
网上办理平台:国家社保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材料
1、《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
2、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须附该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行号和帐号)
3、接收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或调函复印件、无就业证明材料的人员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4、转移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