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材料(2)

2024-09-2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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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项告知群众开具证明时需注明住宿起始日期。

  除以上材料以外,其它任何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居住证明材料

  居住证申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住宿证明(原件);

  7、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

  8、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9、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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