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③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国家扶贫系统核验。
来自零就业家庭:
①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凭证;
②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零就业家庭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