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0-10-02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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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国家对于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管控是比较严格的,如果我们出现漏税、逃税的情况,一旦被国家证实,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我们在纳税之前需要办理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下面的内容,小编就具体说一说,台州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台州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二、台州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受理条件有哪些?

 

  受理条件: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税务机关报告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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