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开始了

2020-12-0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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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西宁市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已开始,凡是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实现灵活就业的,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后实现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持残疾证并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并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持低保证并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验印信息并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退役军人(持退伍证并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其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于缴费基数为100%或低于100%的,按照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70%予以补贴,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100%核算缴费金额,按70%予以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补贴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补贴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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