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伤保险医疗赔偿的标准是多少?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2-11-22 14:21
举报

  医疗赔偿标准

  一、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委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委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伤残赔偿标准

  呼和浩特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按照一到十级各有不同

  一、一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