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的缴费基数应该是多少?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法中可以确定新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是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
基数核定原理口诀:
新人首月起薪,老人上年月均
社平上限下限,截取基数核定
其实年度核定是一种相对简单化的方法
总结一下基数核定的原理:即老员工基数核算按照上年的月均工资来核定,新员工按照入职首月的工资进行核定,即新人首月起薪,老人上年月均,社平上限和下限截取基数来核定。
因此,公司是不能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在《社保法》里对基数的法定是相对比较宽泛的,比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x法定比例个人缴费=本人工资x法定比例
这只是一个大框架式的公式。在劳社险中心公布的60号文中对基数的规范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比如:
1、单位缴费基数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第二种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则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进行核定;
第二种是直接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
第三种是以上年度个人月均工资为基数。
在全国调基的通告中,基本上是以上一年月均工资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核定值为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6年130号文中确定法定,单位不得自行扩大的降低缴费比例范围或者提高降低缴费幅度。即不得随意降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