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缴纳的社保和单位缴纳的社保,两者能合并累计年限吗?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了解详情。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和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两者能不能够合并累计计算年限呢?我们说这个当然是能够合并累计计算年限的,是没有任何的问题。作为灵活就业者,他所参加的社保,也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范畴之内。对于我们企事业单位。今天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是同属于同一类别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当然是能够相互转移的。所以说对于这样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不必要有任何的担心。
只不过我们需要做的是,有些灵活就业个人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并且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应该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相应的五险一金,甚至是五险两金。而对于我们个人来讲,那么我们就可以将灵活就业的社保关系由。灵活就业的方式,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这样的话累计缴费年限当然是能够正常的合并计算了。对于我们个人来讲,累计年限也是会有效的,增加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而且就算是你离开了现有的工作单位,比如说你可能短时间内不打算继续工作。那么我们还可以从单位里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出来,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方式,继续参保是可以相互变更的。不会有任何的影响,而且今天全社会灵活就业的人口总数,是比较多的,大概是超过了2亿人,可见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对于他们参加社保的问题也已经有确切的法规,甚至打破了户籍所在地的局限性,都是可以正常的来累计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