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退休就去世缴纳社保是不是就亏了?去世社保还有哪些补偿待遇?(2)

2023-09-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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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笔补偿,是抚恤金。

  只要参保了基本养老保险,不管缴费时间多长,万一因病去世后,遗属都可以领取抚恤金。

  从2021年9月1日起,抚恤金的标准已经全国统一,到手金额为“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发放月数”。

  其中,发放月数与缴费年限挂钩:

  1、缴费不足5年的,发放3个月;

  2、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发放6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9个月;

  4、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最高为24个月。

  同时,退休后每领取1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最低为9个月。

  综上所述,一位职工退休后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月数为9—24个月。

  至于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省份并不一样,发达地区高,落后地区少。

  以我所在的浙江为例,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07.25。

  假如张老在去世前缴了2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没有领过基本养老金,那么遗属可以领到的抚恤金为5707.25×14=79901.5元,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第三笔补偿,是丧葬补助金。

  只要参保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去世,遗属都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从2021年9月1日起也已全国统一,为“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同样,以我所在的浙江为例,张老遗属可以领到的丧葬补助金为5707.25×2=11414.5元。

  特别要注意的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是一次性待遇,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第四笔补偿,是基本医疗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

  按照法定,企业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也应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公积金。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去世后,如果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也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一般是很少的,聊胜于无。

  至于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正常是在退休时一次性提取,如果在退休前去世,应当由遗属全部继承。

  介绍一下各项补偿的领取方式。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都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负责资金发放,遗属需要带上死亡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去人社局窗口(社保中心窗口)申请。

  至于基本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分别由医保局和公积金中心负责资金发放,遗属需要多备两份资料。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制比较完善,职工去世后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不会出现基本养老保险费白交、亏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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