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1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缴费标准(企业和个人基数)

2021-11-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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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成都市的社保新标准,根据最新标准,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将在2020年基础上上涨40多元/月。

  首先要明确一点,这次如果有上调的,说明单位是按照最低下限(临下限)基数申报的。如果按实际金额申报的,那么说明,我们的工资太低了。如果高于此次基数的,和往月没有变化,也侧面说明单位社保的基数高,这样的单位福利还可以。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2021年的缴费基数下限变化情况。

  1.养老保险为3175元,具体是怎么来的呢:69267元(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55%/12

  2.医疗保险等为3463元(69267*60%/12)

  具体的缴费金额可以通过成都人社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天府市民云APP,成都人社局网站查询。

  2021年成都社保缴费最低基数比例一览表(企业)

 

户口 基数类型 险种 缴费基数(元) 单位缴费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比例(%)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 最低基数 养老保险 3175 16%
医疗保险 3463 6.9% 238.95 2%
大病医疗保险 3463 0.6% 20.78  
生育保险 3463 0.8% 27.7  
失业保险 3463 0.6% 20.78 0.4%
工伤保险 3463 0.160% 5.54  
合计 25.060% 821.75  10.40% 337.11 
最高基数 养老保险 17317 16% 2770.72
医疗保险 17317 6.9% 1194.87  2%
大病医疗保险 17317 0.6% 103.9   
生育保险 17317 0.8% 138.54   
失业保险 17317 0.6% 103.90 0.4%
工伤保险 17317 0.160% 27.71  
合计 25.060% 4339.64  10.40% 1800.97 
  备注:

 

  1.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3.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4.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前,暂时使用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注意:

  若参保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业务时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若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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