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市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变化有哪些(2)

2021-12-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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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继承(受遗赠)住房公积金具结书》;

  5.《公证书》原件(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万元以上的提供);

  6.支取人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三、相关事项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职工家庭在衡阳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3.死亡证明指相关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职工死亡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通知书、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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