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社保缴费标准基数及比例(单位+个人)(2)

2022-02-2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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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特别提示

  1.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

  2.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核定。

  3. 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公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公布后,将启用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2022年1月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特别提示

  1. 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 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公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公布后,将启用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3. 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法规不得补缴。

  4.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2021年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 个人缴纳比例 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介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
缴纳比例 下限(元) 上限(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 8% 3416 实际工资收入
失业保险 0.60% 0.40%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 7.5%(含0.6%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生育保险 0.80% 3726 实际工资收入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 合计(元)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元) 缴费金额(元)
55% 683.2 471.96 1155.16
60% 745.2 (442.15+29.81) 1217.16
80% 993.6   1465.56
100% 1242   1713.96
150% 1863   2334.96
200% 2484   2955.96
250% 3105   3576.96
300% 3726   41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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