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最低工资还是应得工资,是约定还是法定?

2022-05-16 17:28
举报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低工资还是应得工资,是约定还是法定?

  一、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种类

  第一种算法:认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员工的应得工资。此种算法是员工为推崇的,因为对其有利,计算出的得数也是金额高的。但是,如若员工的应发工资中已包括部分加班工资的,该加班工资应从应发工资中剔除,不再重复计算加班工资。

  有人说该算法应以实发工资为计算基数,员工被扣减的社保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部分不应包含在内。对此,我们认为此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上述三个代扣代缴部分,依然在法律上属于员工的工资。仅仅是被企业依法汇缴给了职能部门而已,但不应改变其工资属性。

  第二种算法:按照应得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基数。比如,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应得工资的70%。

  第三种算法:由双方自主约定。即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的表示来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排除法定,约定优先。

  南京市目前执行的是第三种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表达

  第一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第二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固定工资;

  第三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除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和提成工资等浮动工资以外的其他工资;

  第四种:经双方协商一致,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正在有效执行的南京市低工资标准。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