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2年9月起执行),详见下表。
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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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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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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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单位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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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基本+地补 (深户) |
23% |
14%+1% |
8% |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
基本 (非深户) |
22% |
1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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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一档(基本+地补) |
8.2% |
6%+0.2% |
2% |
职工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二档(基本+地补) |
0.8% |
0.5%+0.1% |
0.2% |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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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基本+地补) |
0.55% |
0.4%+0.05%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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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0.45%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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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育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比例由0.5%降至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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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1.0% |
0.7% |
0.3% |
本市最低工资。 2018年12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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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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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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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说明: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2、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8310元/月、12964元/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