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2年9月起执行),详见下表。
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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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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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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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单位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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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基本+地补 (深户) |
23% |
14%+1% |
8% |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
基本 (非深户) |
22% |
1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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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一档(基本+地补) |
8.2% |
6%+0.2% |
2% |
职工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二档(基本+地补) |
0.8% |
0.5%+0.1% |
0.2% |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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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基本+地补) |
0.55% |
0.4%+0.05%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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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0.45%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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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育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比例由0.5%降至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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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1.0% |
0.7% |
0.3% |
本市最低工资。 2018年12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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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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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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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2、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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