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滞纳金怎么计算?计算公式是什么?补缴要缴费多少?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社保滞纳金根据各险种缴纳总数乘以滞纳天数乘以万分之五来进行计算。
1、依据相关法律法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处罚。
2、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金额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二、社保滞纳金的其他规则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规(国令259号)第十三条法定:“缴费单位未按法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部门或者税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社会保险费征缴法规第十五条法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部门征求同级劳保部门和财部门建议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3、第十六条法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告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社保的缴纳方式如下:
1、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按照法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法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法法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