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线上申请受理的县区,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会或其他人代为提交申请。 委托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自受理之日起,应当在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遇有重大异议等特殊情况,审核确认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
3、部门衔接
市县民部门 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综合协调职能,采取有效方法,做好低保边缘家庭与其它低收入人口待遇的衔接,做好转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会同相关部门按法定给予相应救助。
县级民、医保、乡村振兴、残联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健全部门间信息交换渠道,建立部门定期数据核对机制,确定的专人负责,完善数据互通流程,通过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困难人员进行排查,努力实现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法定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