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申请材料计算时间节点
2023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23年9月30日。
部分积分指标申请材料有效时间重要说明:
创新能力(发明专利):2018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
社会服务和公益:2018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
纳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已获得核定积分,但申请材料时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申请人,请先进行积分调整并获得核定积分后,再进行入户申请。
03、申请网址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04、申请地点
各镇(街)均设有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申请人可到各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
05、网上申请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如有随迁人员,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06、随迁人员说明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广州市户籍。未成年子女,指年龄不满18周岁子女。
07、落户说明
落户地址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填报:(一)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二)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相关部门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三)没有以上法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无法通过上述(一)(二)项办理入户,也不选择第(三)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可在办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
08、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