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广西
根据有关法规,现就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268元(即643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931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月。
08福建
根据有关法规,现就调整我省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闽医保【2023】64号
09重庆
重庆市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等有关工作的通告。对我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进行了确定。
我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2348元/年(6863元/月)。
我市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7元、下限为4118元。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二档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按照82348元/年(6863元/月)的60%执行,其中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高于82348元/年(6863元/月)60%的,按照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