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23-2024年珠海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珠海灵活就业社保基数调整新消息

2024-01-2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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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的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那么珠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调整?2023-2024珠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是多少?接下来随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详情吧。

  珠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最新调整如下:

  ①3958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数下限(即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含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的60%)。22941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即2020年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19791元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即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的3倍)。

  ②根据珠医保〔2021〕49号文法规,自2022年起统一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确定为我市医疗保险年度,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社保年度更改医保年度的过渡期。

  珠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调整?

  珠海灵活就业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贵州社保app、微信、支付宝、贵阳银行代扣等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可自行根据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在上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应在当年缴纳完毕,跨年不能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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