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社保新规,这些地方性新规赶紧来看看,接下来随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具体详情吧。
地方性新规
一、上海市: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4%调整为20%
自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
二、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具体实施如下:
1、缴费年限互认条件
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且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
2、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
参照成德眉资的互认方式,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曾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实缴年限相同时由参保人自愿选择)。
3、两地累计年限不达标如何处理?
在成渝两地的职工实缴年限均未达到当地年限法规的,且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也未达到20年的,可在职工实缴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实缴年限相同时由参保人自愿选择),按当地法规补缴至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全部计入职工实缴年限累计计算范围。以单建统筹方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自愿选择按医保退休认定办理地当地法规补缴与统账结合方式差额后,计入职工实缴年限累计计算范围。
四、四川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了新变化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超龄从业人员范围界定方面,在原基础上,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在65周岁及以下已领取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群也纳入保障范围,即将超龄从业人员参保范围确定为“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