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江门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2)

2024-04-0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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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布:2023-2024年度江门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1)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0%(含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为2.0%。

  (2)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率为5.5%(不含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次性缴费)。

  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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