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从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
如果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如果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也可在上限和下限之间选择缴费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
此外,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53.56元。
北京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1、北京社保缴纳费用参考,如下:
目前北京社保个人缴纳:403.47
公司缴纳:1195.29合计:1598.76
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公式说明:
单位缴费基数的计算公式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社保费率。其中,社保费率是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和缴费比例进行计算的。个人缴费基数的计算公式为:个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